一名23岁男子7月1日在湾仔柯布连道近谢斐道,驾驶电单车撞向执勤警员。他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恐怖活动罪,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,成为首宗涉及《港区国安法》的被告。他暂时交由警方看管,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一下午或被告提早出院的日子再讯。辩方代表律师刘伟聪表示,被告正在东区医院留医,多处腿部骨折,主诊医生未知何时出院。案件由总裁判官苏惠德审理,刘伟聪指,从司法机构网站未找到处理《港区国安法》案件的法官资料,问苏惠德是否行政长官指派委任的裁决官,苏惠德确认,又指已收到聘书。
(香港电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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