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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,自2022年1月1日起,持有股权、股票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,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

  1. 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,自2022年1月1日起,持有股权、股票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,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    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,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。
    财政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