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:22 · Apr 2, 2021 · Fri 竹新社 新修订的《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将于4月1日起施行。新的“规定”在原有居住在上海的本市户籍人员、外省市户籍人员基础上,将短暂来沪停留的人员也纳入了服务管理,包括来沪就医、就学、旅游、公务活动、探亲访友等停留超过24小时的人员,但不包括“一日游”、公务活动当天往返以及交通中转等人员。 新的《规定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、职业中介服务机构、市场和超市的经营管理者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用来沪人员或者提供相关服务时,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“一网通办”平台登记相关人员的… 4月1日,针对网友对“来沪人员短暂停留是否需强制登记”的解读,上海市政府发布公告称,网传“在沪停留超24小时所有人员需强制登记”系误读,《规定》明确将短暂停留的来沪人员纳入实有人口范围,旨在提升实有人口服务效能,个人可以根据需求自主、自愿登记,不作强制要求。(上游新闻)